保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通知

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

2017/02/19 1.6w 阅读 76 点赞

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

经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估小组于2017年2月17日对2017年施甸县申请变更法人、名称、地址等的5家医药机构进行评估,同意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纳入协议管理,现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3月1日(双休日顺延),如社会公众有异议,请于保山市定点医药家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双休日除外)。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评估结果

1

施甸县甸阳镇明康腾宏药业连锁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2

施甸县酒房乡安馨腾宏药业连锁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3

昌宁腾宏药业有限公司施甸二分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4

昌宁腾宏药业有限公司施甸一分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5

施甸县仁和镇恩仙腾宏药业连锁店

符合准入条件,同意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联系电话:21309002130902

联 系 人:孔庆历赵保明

保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