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通知

保山市医保中心关于2016年度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和分级管理考评结果

2017/02/21 1.7w 阅读 395 点赞

保山市医保中心关于2016年度市区医保定点

医疗机构考核和分级管理考评结果

按照《保山市医保中心关于转发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保医保[2014]29号)和《保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两定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保医保〔2016〕39号),由市、区医保中心组成考评(核)工作组对市区2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考评(核)。综合现场考核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形成考评(核)结果,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分级管理
考评定级

保山安利医院

578

优秀

A

隆阳区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66

优秀

A

第三人民医院

564

优秀

A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山医院

564

优秀

A

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563

优秀

A

保山市中医医院

551

优秀

A

保山市人民医院

540

优秀

A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540

优秀

A

保山达康医院

557

优秀

A

隆阳济康综合医院

552

优秀

A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551

优秀

A

保山昆华医院

548

优秀

A

隆阳恩德医院

547

优秀

A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43

优秀

A

隆阳协和医院

543

优秀

A

保山仁济医院

541

优秀

A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40

优秀

A

保山博爱医院

537

良好

不定级

云南龙马药业有限公司隆阳龙马中医院

537

良好

不定级

保山现代妇产医院

535

良好

不定级

若对以上考评结果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或市医保中心反映。联系电话:2146942、2130902。

2017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