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平台企业、驾驶员及拟从业人员理性投资、合规从业,防范市场饱和、收入下滑、合同纠纷、违法违规等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与从业者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网约车市场现状,现发布如下风险预警提示:
一、市场现状
截至2026年2月底,全市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企业42户,已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2375辆(其中隆阳区1252辆、腾冲市942辆),全市有9968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此外,全市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12户,巡游出租汽车972辆,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2588人。
据对全市主要网约车平台监测,日均工作时长13小时以上,日均完成单量约25—30单,月流水收入约7000—8000元;日均工作时长8—13小时,日均完成单量约15—25单,月流水收入约5000—6000元;日均工作时长5—8小时,日均完成单量约10—15单,月流水收入约3000—4000。以上月流水收入均未扣除车辆运营成本。
二、重点风险预警提示
(一)理性评估市场,谨慎投资从业
前期,我市合规网约车平台、持证驾驶员、合规车辆数量持续增长,目前市场已趋于饱和;叠加私家车出行、公共交通、共享出行等多元化出行方式,网约车订单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行业竞争激烈,运营效益持续承压,行业整体营收呈下行趋势,新进入者经营风险显著加大。驾驶员收入稳定性下降、月均收益持续走低,部分驾驶员需大幅延长在线时长才能维持基本收入。对有意向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企业、车辆投资人及驾驶员,务必全面调研本地市场,密切关注日均订单、营运收入、平台抽成、车辆成本等关键指标,客观评估投资回报与从业风险,审慎决策、理性进入,切勿轻信“高收益、低门槛、稳收入”等片面宣传,避免因盲目投入造成经济损失。
(二)警惕虚假宣传,防范合同陷阱
部分汽车租赁公司、中介机构以“保流水、高月薪、轻松月入过万、零门槛入职、包办证”等虚假宣传吸引从业人员,诱导签订租车、以租代购、挂靠经营等合同。实际运营中收入难以兑现,易引发押金被扣、提前退车违约、债务纠纷等问题。
提醒从业人员:签约前务必逐条审核合同条款,明确租金、押金、违约责任、收益分配、保险责任等内容,不相信口头承诺,不签订模糊、霸王条款合同,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平台派单规则与收入构成,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坚守合规底线,严禁违法运营
网约车经营实行平台、车辆、驾驶员“三证齐全”许可管理。
1.网约车平台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运营车辆必须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企业未取得相应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运营、向不合规车辆或驾驶员派单、人车不符、线下揽客、站外候客、变相从事班线客运、不按规定上传运营数据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对平台与驾驶员实行“一案双罚”,违规记录纳入信用监管,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网约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的,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实,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相关违法信息将抄送保险机构,纳入保险协同监管。同时,“无证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机构有权拒绝赔付。
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约车市场监管与执法力度,严查非法营运、违规派单、虚假宣传、侵害驾驶员权益等行为。请辖区内各网约车平台、从业人员及拟从业者,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理性研判、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3日
编辑:朱琳琳二审:杨 娜三审:赵 剑终审: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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