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23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左广的提请:
决定免去熊正杰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苏剑的保山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姚茂林的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姚茂林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熊正杰为保山市能源局局长;
决定任命姜雪梅为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的提请:
免去邵全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爱超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晓刚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茶晓皎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娟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赵爱超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晓刚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茶晓皎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杨娟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刘莉青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储换英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编辑:王 相 李 秋(实习)